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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车辆和教练,供乙方练习协议如下:
协议编号:
宏祥伴您行 助您早日成功
1. 陪练范围在本市五环以内,超出五环且不需要提供回程服务的,应从3小时起约,不然需缴纳目的地至本次陪练服务五环出发点的相应公里回程费,每公里2元。陪练线路由教练员选定,客户如有特殊的要求,可与教练员商量并与公司联络选定。
2. 陪练时间从客户预约时间计算指预约陪练时间止结束,客户应上车交服务费,下车结束陪练服务,超出陪练时间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收费,超出半小时不到1小时按1小时收费,以此类推。
3. 陪练服务开始后,因客户原因提前终止练车时,所付金额不予退回。
4. 因本部的原因延误陪练时间的,陪练时间从客户上车时起顺延。如因堵车等不可抗拒的因素,但本部已及时通知客户的,本部不予理赔。客户取消预约时间需提前5小时,不足的扣除一小时,到预约时间取消的扣除预约时间。因客户迟到,按预约时间起,不在延续陪练时间。
5. 客户在驾车中,如有故意违反交通法则的,经劝阻无效,教练员有权终止其驾驶行为,并且服务款项不退,以及客户违章引起的各项处罚,由客户本人负责。在陪练过程中速度必须控制在60公里/小时以内,如客户不听劝阻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客户本人负责。
6. 在辅导过程中,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,与学员无关,学员不负担任何责任,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。在辅导过程中学员应听从陪练员口令行车,如不服从陪练员的指导发生交通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,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,损失费由学员全额赔偿。
7. 客户如有陪同应先通知本部,并得到本部认可后,方可上车,陪同只限一人。
8. 陪练期间如发生过路、过桥、停车等费用,由客户自己承担。
9. 本服务协议一经签定,就此生效,表格内所有带*号的项目由客户本人填写,本部拥有此条款的最终解释权。
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
年 月 日 年
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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